近日,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、云南省能源局聯合通報云南省煤礦采掘接續專項檢查結果,37處煤礦存在采掘接續緊張情形。對此,兩局明確了工作要求。
近期,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、云南省能源局聯合組織專家組,對全省70處生產礦井采掘接續情況開展專項檢查。
對照《防范煤礦采掘接續緊張暫行辦法》規定的采掘接續緊張“九種情形”,專項檢查排查出采掘接續緊張煤礦37處,發現煤礦存在的各類隱患問題359條,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216條。
“九種情形”中,有六種情形不同程度存在,其中,“三量”可采期小于規定的最短時間的35處;突出礦井具備開采保護層條件,未優先開采保護層的3處;未形成完整的水平或采(盤)區生產系統不完善,進行回采巷道施工的4處;擅自縮短工作面走向(推進)長度的,或擅自將一個采區劃分為多個采區的2處;開采煤層群未留有足夠的頂底板穩定時間,施工近距離鄰近煤層回采巷道的1處;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認定的其他采掘接續緊張情形的17處。
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、云南省能源局要求:一是統籌推進,著力從源頭治理。二是強化培訓,著力提升管理能力。三是強化指導,著力提升監管水平。四是強化執法,嚴查違法違規行為。